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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谈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 村民自愿缴费搭桥者何罪之有?

发布时间:2023-07-09 11:37:31 来源:深港在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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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谈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

【罗翔谈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针对最近的私搭浮桥被判刑案,著名法学教授罗翔表示: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无强无硬,自愿缴费何罪之有?此事引发广泛关注!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往下看!

罗翔表示,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方式:有随意殴打他人,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而本案中,法院认为黄某收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强拿硬要的本质是被迫交钱。据报道,在法院认定的总计52950元过桥费中,被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

然而,这笔钱经法院退返李某某后,又被李某某还给了黄某。李某某认为,“黄某搭这个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

对于收费,黄某称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李某某、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对岸安全村村民也证实该说法。

如果上述证言属实,那么所有的收费,甚至包括公众号的打赏、朋友圈中募捐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虽不能过度宽纵,但更不能一味重刑。犯罪标签会给个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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