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

代履行几日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

发布时间:2023-08-29 15:02:09 来源:互联网

今天之间网超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代履行几日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相信很多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实施主体不同代履行是第三人代替履行;强制执行指的是通过强制手段让义务人自己履行。


(资料图片)

2、2、两者所承担的义务不同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

3、《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执行的限制非常严格,规定只有法律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因此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

5、3、适用情况不同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

6、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

7、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

8、以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可以强制执行,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9、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10、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12、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履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会喜欢。

标签:

Copyright   2015-2022 大众质量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14643号-14   联系邮箱: 905 14 41 07@qq.com